调研问答全文
安泰科技 (000969) 2019-04-16
1、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介绍
2018年,是公司产业调整转型的攻坚之年,也是公司面临巨大困难和承受巨大压力的一年。公司将“择优扶强”和“处僵治困”作为核心任务,在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扶持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强力推进困难业务扭亏脱困,坚决止住“出血点”,加快完成结构调整和实现新旧增长动能转换。虽然因对部分扭亏无望的业务进行调整和剥离,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了较大亏损,但在持续深化改革、加快产业调整、强化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公司员工士气、凝聚力显著提升,新签订合同、营业收入均实现历史新高,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持续扩大,业务基本面保持稳定向好。安泰天龙实现产品转型升级,获得美国全球最大医疗设备制造商“联盟供应商”奖和“中国航天突出贡献供应商”奖。安泰功能以新技术、高质量和高效服务,销售同比增长15.4%。安泰环境实现销售同比增加36.8%。安泰超硬通过创新驱动和产品结构调整,“三新”产品已成为主要产品。安泰特粉产销两旺,销售同比增长30%,产量同比增长13.2%。
2018年,公司召开了第六届技术创新大会,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技术创新委员会,出台了《技术创新奖励及激励管理办法》、《成果份额持有型双创项目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了开放包容、更具活力的技术创新体系。同时,公司结合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积极开展了新能源汽车充能基础平台、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3D打印技术等业务布局,实现新产品营业收入13.68亿元,贡献率28.04%。
2019年,公司将继续通过各项结构调整,坚持取舍,合理布局,配套激励政策,实现“增量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将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落实择优扶强,在人才引进、工资总额、双对标薪酬、信贷政策、投资需求等方面配置优势资源、配套政策支持;培育增量业务,积极寻找内外部机会,围绕增强核心竞争力,在做优做强上下大功夫。同时,还将在过去处僵治困基础上,坚持顶层设计,坚持取舍,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夯实资产质量,提高资产周转效率。
2、公司2018年度计提减值及2019年发展目标情况介绍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营业收入创历史新高达到50.54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46%;但为加快完成结构调整和实现新旧增长动能转换,公司对扭亏无望的焊接、非晶业务板块进行调整和剥离;并对其进行了计提资产减值,以致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7亿元,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了较大亏损。同时,2018年公司为盘活沉淀资金,提升整体资金利用效率,结合去杆杠减负债工作,启动资金管理改革,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达到3.39亿元,较上期增加315.21%。
2019年,公司将以目标为导向,上下结合,在产业运营、资产资源运营、金融资产运营等方面加大力度,多方位确保利润来源。在产业经营上,公司将以年度经济责任指标以及重点专项任务为牵引,紧紧围绕市场开拓、“两金”压控、新产品开发等开展工作,继续围绕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提升产品质量等需求,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工作,做到工作有目标、责任有主体、奖惩要分明;在资产资源运营方面,公司将充分发挥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腾挪出来的资产资源价值最大化,盘活资源、盘活资产。同时,公司将继续深化工作,坚决落实战略管控,集约资金资源,择优扶强;加强资金管控,大力调整带息负债结构,严控带息负债规模;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3、公司非晶带材反倾销及“337”案事项
2015年9月25日,公司代表国内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产业委托北京市博恒律师事务所代理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进行反倾销调查。2015年11月18日,商务部正式发出立案公告(2015年第61号),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6年8月18日,公司收到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的反倾销初裁决定文件,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存在倾销,国内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6年11月18日,本公司收到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的反倾销终裁决定文件,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存在倾销,国内铁基非晶合金带材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2016年11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征收反倾销税(对各国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率为日本公司25.9%,美国公司48.5%),实施期限自2016年11月18日起5年。
2017年9月美国Metglas有限公司和日立金属有限公司根据《美国1930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包括安泰科技在内的数家中国企业对美国出口、在美国进口或在美国销售的非晶合金带材产品侵犯其商业秘密。公司经过长达四十多年的自主创新、不懈攻关和大量投入,公司克服了一系列技术难关,最终掌握了非晶合金带材产业化的核心技术,并建立起一套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非晶合金带材技术、工艺和生产体系。公司公开声明,根本不存在美国 Metglas 有限公司和日立金属有限公司针对安泰科技所谓窃取其所称的“非晶质金属薄带”商业秘密的指控。
2017年11月10日,公司正式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送达的《立案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案件编号337-TA-1078号,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在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2018年6月8日,原告美国公司和日立金属提交了要求基于起诉状的撤诉而终止本调查的动议(动议卷宗编号:1078-014)。
2018年6月19日,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基于原告的撤诉而终止本调查的初步裁定》(第14号判令)。初步裁定批准卷宗编号为1078-014的动议;全面终止本案调查程序。
根据初步裁定结果,安泰科技在本案中取得胜利,公司涉及本案调查事项全部终结。本案公司胜诉,证明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安泰科技作为我国非晶合金带材技术领域的开拓者和发展者,经过四十多年的自主创新,克服了一系列技术难关,最终掌握了非晶合金带材产业化的核心技术,并建立起一套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非晶合金带材技术、工艺和生产体系的事实。
4、安泰南瑞涉及的诉讼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泰南瑞已于2017年8月17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对兆晶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常州威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二)提起诉讼。苏州中院于2017 年8月22日立案。2018 年2月1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开庭通知,于2018年3 月1日开庭。2019年1月16日,公司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于2019年1月24日进行第二次开庭。截至目前,该诉讼案件正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暂未有判决结果。
此次,公司主动对被告侵犯公司相关发明专利权事项提起诉讼,是维护公司非晶合金带材产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非晶合金带材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5、公司稀土资产注入事项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于2015年7月9日承诺争取在2016年12月底之前完成重组并将其拥有的“山东钢研中铝稀土集团”的控股权通过合法程序、适当方式,以及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注入本公司。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函》,中国钢研经审慎分析,为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调整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即调整为“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2018年12月10日,公司再次收到控股股东之《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变更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入稀土矿业务资产部分承诺内容的函》,再次调整注入安泰科技稀土矿业务资产的部分承诺内容,即调整为“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山东稀土控股权注入的决策程序”。
截至目前,涉及稀土资产注入的各项工作,如地方政府洽商、股东沟通、稀土分离冶炼工艺贯通、业务梳理等事项在过去两年中均全面加紧推进,并取得良好进展;目前已取得现有-160米以上采矿权主体资格变更批复许可,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由于推进过程中国家矿业权相关政策发生变化,采矿权办理由国土资源厅下放至省厅,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又进行机构调整和改革,直至2018年10月27日完成自然资源厅挂牌,以致深部采矿权证办理受阻。2018年10月3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矿业权市场基准价的通知,明确了市场基准价。后续工作,首先是尽快推进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指定的采矿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定价,然后缴纳矿业权价款;其次,申请国家环保部门对《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自然资源部关于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文件的批复;最后,办理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申请核发深部采矿权证等一系列相关手续。但因涉及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委办局的管理事项,其时间进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中国钢研与安泰科技将随时公告该事项进展情况。
6、安泰天龙业务情况
2015年公司以总投资10.36亿元收购钨钼行业重要企业北京天龙钨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同时将公司难熔材料业务资产注入该企业,并引入市场化经营机制和团队,通过创新模式的探索,突破现有的体制机制,从而激发企业活力。在该项目实施的同时,通过推动实施“管理层与核心骨干参与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投资计划”,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稳定核心团队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该项目改革探索的成功,为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板块利用自身优势、整合行业资源、实现转型发展提供经验借鉴。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泰天龙钨钼精加工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防军工、航空航天、医疗器械、蓝宝石长晶炉热场、钨电极及高压开关等。 航空航天方面,钨、钼精深加工产品用于飞机、火箭的推进系统中,以保证机械系统良好的耐腐蚀性,同时能降低能耗。
医疗器械方面,利用钨基高比重合金对X射线的强衰减能力,可将钨、钼精深加工产品用做各种放射性源的屏蔽元件或容器。
蓝宝石长晶炉热场方面,利用钨、钼材料的高熔点和耐热性能,可将钨、钼精深加工产品用蓝宝石长晶炉热场生产蓝宝石。
钨电极及高压开关方面,利用钨电极起弧性能好,弧柱稳定性高,电极烧损率小的特点,可将钨铜合金用作高中压开关或断路器的弧触头和真空触头,钍钨电极因起弧性能好主要应用在焊接上。
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38亿,净利润1.46亿。相比2017年度,净利润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2018年安泰天龙搬迁至天津宝坻成本费用增加及在建工程转固投入成本增加所致。
7、安泰环境相关业务
2015年,作为安泰科技在节能环保领域增量业务的重要战略布局,公司投资组建并控股了安泰环境。该公司致力于在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积极推进由单一过滤材料和装置供应商向工程总包与解决方案提供者的转变,努力实现产业突围和领域拓展,推进实业经营与资本运作并举。
结合自身能力与外部行业发展机遇分析,公司认为节能环保产业面临重要发展机遇,依托现有技术与业务基础,适度整合外部资源,向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突围发展是安泰科技打造增量业务的重要方向之一。基于此,公司整合现有先进金属多孔过滤材料与工程技术业务相关资产,联合安泰创投组建专业从事节能环保业务的控股子公司独立发展,同时全资收购宁波化工院,并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双方骨干团队持股,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和体制机制创新,将合资公司打造成国内知名的过滤净化、高效换热产品的设计与制造商,以及节能环保系统工程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安泰环境承担科技部新能源汽车重大专项子课题“大功率燃料电池电堆技术研究与开发”,并参与北京市科委关于北京市燃料电池产业布局和氢能利用战略示范和远景规划,负责北京市永丰加氢站改造示范项目、并参与设计建造位于张家口氢能利用示范项目。安泰环境主要提供燃料电池的关键材料气体扩散层、金属双极板;其中多孔钛气体扩散层产品已稳定供应全球知名综合能源供应商普拉格能源公司,钛双极板2018年已实现量产,将大幅降低燃料电池成本。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6亿,净利润3,725万。
8、关于并购基金事项
公司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合作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和新材料行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安泰创投对外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同时公司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新材料行业并购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以新材料及应用为核心,同时涵盖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相关领域,并利用公司现有的市场网络和新材料行业内的影响力为被投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产生协同效应。
安泰创投对外投资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启赋安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完成工商注册,并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63974)。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启赋资本、安泰创投、鑫盛投资的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公司接到启赋安泰的通知,由该公司和北京融和明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基金管理,启赋安泰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大慧九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机构作为出资人的项目基金——常州悦石科泰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过其在境内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常州启赋安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已完成对德国Cotesa GmbH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本项交易于2017 年9月8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SPA),2018年4月17日收到德国经济部对此项交易无异议函,2018年5月16日完成股权交割。
9、磁性材料及制品业务
稀土永磁材料及制品是安泰科技磁材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磁性材料及制品主要应用于计算机、消费电子、各种电机、汽车、高端音响等中高端市场。为进一步提高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2013年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公司空港产业园实施“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稀土永磁制品产能扩大项目”,项目实施后增加烧结钕铁硼生产能力500吨/年,2016年该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并已进入生产状态。截至2018年度公司稀土永磁制品产能约2500吨/年。目前,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已具备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所生产的高端钕铁硼磁性材料已经应用在高档消费电子(包括 VCM)、工业电机和汽车等重要领域,并取得了许多重要用户行业、国际主流客户的认证。
本次接待过程中,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严格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同时已按深交所要求签署调研《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