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劲嘉股份 (002191) 2015-04-27
一、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整体情况介绍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20.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37.03%。取得的较好业绩验证了2014年的较好的业务布局。
二、投资建设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情况
公司的非烟标业务拓展在2014年度取得了较好成绩。公司(含子公司)已开始为步步高、云南白药牙膏、冷酸灵牙膏、红桃K等知名企业和品牌提供产品包装服务,为公司继续进行产品转型树立了典范。建立电子产品等新型材料包装项目符合公司 “继续做大做好烟标主业、强力推进产品产业转型“的发展战略。
公司拟使用人民币51,928.60万元投资建设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公司将完成本项目主体和配套设施建设,后期将根据需要成立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具体的生产、运营和其他日常事务。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劲嘉工业园内。
该项目主要为新型材料精品包装产品,包括电子产品包装、化妆品包装、消费类产品个性化定制包装及精品卷烟外包装等,产品主要针对中高端消费品包装精品化的需求,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项目第一阶段是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劲嘉工业园原有厂房的闲置楼层进行装修和生产线铺设,对应厂房面积为4,400平方米。
项目第二阶段是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劲嘉工业园内新建厂房,建设面积共计83,500平方米,作为生产车间、材料仓库、办公室、宿舍等用途。
本项目预计第一阶段计划于 2015 年 6 月 开始试生产,第二阶段计划于 2016 年 8 月开始试生产, 2018 年全部达产。 预计完成全部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及装 修需 15 个月,并陆续引入生产设备。
项目实施完成后,达产年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 95,176.32 万元,利润总额 20,874.44 万元, 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 为 37.22%, 投资回收期(税前、 静态)为 4.87 年(该数据为公司争取达到的目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三、智能健康烟具,产业转型扬帆起航
2015年4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劲嘉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会展中心召开智能健康烟具新产品MEGA1发布会,正式发布智能健康烟具MEGA。该产品的招商加盟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预计近期公布产品售价,正式开始预售,7月份开始批量上市。
四、问答环节
问题1:一季度的收入增长情况?
答:2015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实现20.27%的增长,其中安徽安泰、江苏劲嘉、昆明彩印、江西丰彩丽、中丰田子公司等业务的增长良好。另外,重庆的业务也有增长,体现在投资收益之中。该季度的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烟标业务。
问题2:烟标行业的整体情况如何?
答:2014年,烟草行业的增长受到了较多的压力,烟标行业的宏观环境也有所影响,公司的招投标进展工作良好,在2014年打下较好的基础,我们对烟标主业的发展充满信心。此外,在精品包装方面,公司也希望今年有较大的突破。
问题3:公司的智能健康烟具产品的口感如何?渠道情况如何?
答: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口感的问题,公司在烟草行业多年的积累,了解烟民诉求,在口感改良方面有突出优势。
烟具是颠覆性的产品,整个产业链仍不成熟,需要一个培养用户的过程,口感问题也正在持续优化。不同的用户,可能对口感的诉求还是有所区别。
按照产品的总体规划,未来该产品将以用户为核心,以“健康、享受和体验“为目标,集硬件、软件、平台和应用为一体,打造一个完整的消费生态圈。作为一款新产品,将首先以烟民群体作为切入口,随着烟具本身附加的养生保健、健康管理、游戏娱乐、红包抽奖等功能的日益增加和完善,将作为一款时尚产品向其他消费群体渗透,增加用户体验度和粘性。
渠道方面,我们非常重视中烟渠道,并重视线上线下同步推广,公司开通了招商热线:4000296969,相关产品已在微信公众号:“劲嘉科技“和劲嘉科技网站(www.jinjiamall.com,www.jinjiatech.net)展示和接受预定。
问题4:请介绍电子产品包装的业绩预计情况?
答:根据《投资建设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计划2015年6月开始第一阶段的试产,努力实现5000万元销售收入,500万元净利润;2016年8月开始第二阶段的试产,努力实现2016年2.58亿元销售收入,3000万元净利润;2018年全部达产,项目进展会根据业务情况匹配。(该数据为公司争取达到的目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问题5:公司会考虑涉足云印刷领域吗?
答:公司一直密切关注行业的发展,公司精于外观设计以及品质的把控,在这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公司正积极研究如何实现包装与个性化的结合,待时机成熟后会考虑综合布局。
电话会议过程中,公司接待人员与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与沟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没有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