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ST集成 (002506) 2015-07-06
一、公司管理层向来访人员简要描述公司的业务模式:
协鑫集成去年参与重组,在公司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采用“自产+代工“的模式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和销售,获得市场份额,提升影响力,销售订单大幅增加,公司逐步恢复生产。今年2月改组成功后,协鑫集成重新进行业务定位,调整战略思路,并利用协鑫产业链整合集团三家上市平台优势,对集成在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发展都奠定了巨大的基础。
从国家政策支持层面看,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工信部鼓励光伏行业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根据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通知》的出台反映了我国发展新能源的信心,更显示了政府节能减排,消除雾霾的决心和勇气。根据Solarbuzz的预测,2014-2018年全球光伏装机量将保持约15.4%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在2014年全球新增装机量达到46GW,在2018年更将达到80GW的规模。
6月19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的江苏东昇和张家港其辰100%股权,以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的评估值协商作价202,288万元,拟按照1元/股的价格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其中向上海其印发行142,263万股,向江苏协鑫发行60,025万股,共计发行202,288万股;为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本公司拟按照1.26元/股向融境投资、裕赋投资、长城国融、辰祥投资和东富金泓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不超过5亿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3亿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今后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昇和张家港其辰分别实现1GW普通电池组件和3GW高效电池组件的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满足不同类型终端光伏发电系统对组件差异化的需求。
由于一季度是光伏行业淡季,公司许多重大事项刚开始运作,完成了10.88亿销售,同比增长大于600%。2014年末净资产3.23亿,2014年同期亏损严重,但今年重组后公司将良性运转扭亏为盈。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将围绕综合能源方面以差异化模式打造综合能源集成商,成为以技术研发为基础,设计优化为依托,系统集成为载体,高效产品为特色,金融服务为纽带的一体化“设计+产品+服务“包提供商,构建差异化的领先的商业模式。公司可将自产的组件产品以及外购的其他设备,连同系统优化设计、金融服务、运营维护服务等内容提供给客户,为客户提供光伏行业一揽子解决方案。
公司已推出鑫阳光高效互用发电产品,下一步将推出更多专业化量身定制发电系统,与绿色小镇、千家万户、区域微网相配套。公司在发展期成熟期之中都以成为全球领先系统集成公司为目标。公司业务将扩大到更多的户用式和分布式客户。
二、投资者互动主要内容
1.公司恢复上市进程?
2015年5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263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审计,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682,250,505.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94,316,249.9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3,875,864.8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941,609.49元;201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323,965,554.5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323,965,554.57元;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699,278,484.0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及申请恢复上市的报告》。2015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5年6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司已根据深交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恢复上市相关的补充材料。2015年7月2日,公司发布《2015-072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公司将尽快根据函中要求作出说明并对外披露。目前恢复上市将根据深交所批复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如何?
2015年7月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协鑫集成是否能具体开展天然气和储能相关业务?
答:公司上半年的业务结构以高效率特殊组件和系统包为主营业务。与此同时,公司也在开拓其他能源行业中的发展方向,而储能则是智能化能源互联网重要的一环。公司最近推出的鑫阳光家庭户用系统中的储能设备就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微网系统、海岛也是协鑫集成的一个未来发展方向。
4.公司现在主要做中游集成,是否会对上下游公司以及其他中游公司造成冲击?
答:公司董事会紧跟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为公司重新制定了经营规划。根据由2015年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经营规划》,公司致力于打造成全球领先的一站式绿色能源综合服务提供商,成为以技术研发为基础、设计优化为依托、系统集成为载体、金融服务支持为纽带,运维服务为支撑的一体化“设计+产品+服务“包提供商,构建差异化的领先的商业模式。
协鑫一直注重全产业链的协同,充分发挥公司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提出清洁能源的大集成思路,加快公司现有业务的创新和转型。
5. 虽然超日危急解除了,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如何?
答:公司的资金仍然十分短缺,超日破产时多家金融机构受到冲击,公司以通过金融租赁、信托等各种方式解决公司短期营运资金问题。同时,公司全力打造金融业务服务平台,公司希望通过对金融的强大支撑改变行业状态。公司积极推进光伏金融应用及创新,通过融资租赁、保险、基金等综合金融业务支持带动系统集成业务快速发展。
6. 公司目前长期订单情况如何?
答:2015年3月3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关于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与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每年度上海华东电力物资联合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所需系统集成服务包,预计500MW;同时公司与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江苏中圣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向公司采购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所需系统集成服务包,预计950MW,其中2015年度预计向公司采购150MW。
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关于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公司与上海电力环保设备总厂有限公司签订了《200MW光伏发电项目多晶光伏组件采购合同》,上海电力环保拟向公司采购200MW多晶光伏组件,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同时公司子公司宁夏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宁夏江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宁夏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太阳能光伏电站所需系统集成服务包不少于每年300MW。
7. 公司除光伏外其他环保电力如何规划?
答:风能、垃圾电厂是协鑫集团开展的业务,目前公司暂时不会涉及此类业务。公司最近推出的鑫阳光家庭户用系统中的储能设备就是公司自主研发的。
8.公司新业务拓展的将本路线和考虑?
答:公司努力提升效率降低组件制造成本,将来实现平价上网,有效降低度电成本。
9.公司在海外市场开拓情况怎么样?储能是不是在海外市场更好?
答:海外市场有较大潜力,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已安排技术人员前往印度考察。印度将成为光伏新兴的最大市场,今年可能会有5GW的市场。
10.协鑫集成和同行对比有否自己优势?
答:1)规模优势,整体规模今年2GW-3GW,规模效应同时又带来成本优势。2)价格优势,和战略合作伙伴长期合作,会形成价格优势。3)技术效率:公司配备大量的研发人员,公司将通过技术效率节约成本;4)制造优势,公司具备内业领先的自动化技术,具有质量成本优势。
11.公司的供应量管理是全球采购的么?
答:公司历来从全球角度降低综合原材料成本,公司的标准首先是保证质量,其次是考虑价格,最后形成战略合作。
12. 公司承诺利润如何考虑规划?
答:公司经历了破产重组,协鑫接手后短期内依托原有产能进行日常业务开展,同时公司正按照新战略规划进行相关业务的重新定位和布局,未来盈利增长来源于公司系统集成的收入及净利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