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ST集成 (002506) 2015-07-07
一、公司管理层向来访人员简要描述公司的业务模式:
协鑫集成去年参与重组,在公司生产能力不足的情况下,采用“自产+代工“的模式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和销售,获得市场份额,提升影响力,销售订单大幅增加,公司逐步恢复生产。今年2月改组成功后,协鑫集成重新进行业务定位,调整战略思路,并利用协鑫产业链整合集团三家上市平台优势,对集成在其他可再生能源行业和储能行业的发展都奠定了巨大的基础。
从国家政策支持层面看,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工信部鼓励光伏行业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根据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通知》的出台反映了我国发展新能源的信心,更显示了政府节能减排,消除雾霾的决心和勇气。根据Solarbuzz的预测,2014-2018年全球光伏装机量将保持约15.4%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在2014年全球新增装机量达到46GW,在2018年更将达到80GW的规模。
6月19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的江苏东昇和张家港其辰100%股权,以评估基准日2015年3月31日的评估值协商作价202,288万元,拟按照1元/股的价格全部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其中向上海其印发行142,263万股,向江苏协鑫发行60,025万股,共计发行202,288万股;为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支持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本公司拟按照1.26元/股向融境投资、裕赋投资、长城国融、辰祥投资和东富金泓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不超过5亿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3亿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今后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昇和张家港其辰分别实现1GW普通电池组件和3GW高效电池组件的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满足不同类型终端光伏发电系统对组件差异化的需求。
由于一季度是光伏行业淡季,公司许多重大事项刚开始运作,完成了10.88亿销售,同比增长大于600%。2014年末净资产3.23亿,2014年同期亏损严重,但今年重组后公司将良性运转扭亏为盈。
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将围绕综合能源方面以差异化模式打造综合能源集成商,成为以技术研发为基础,设计优化为依托,系统集成为载体,高效产品为特色,金融服务为纽带的一体化“设计+产品+服务“包提供商,构建差异化的领先的商业模式。公司可将自产的组件产品以及外购的其他设备,连同系统优化设计、金融服务、运营维护服务等内容提供给客户,为客户提供光伏行业一揽子解决方案。
公司已推出鑫阳光高效互用发电产品,下一步将推出更多专业化量身定制发电系统,与绿色小镇、千家万户、区域微网相配套。公司在发展期成熟期之中都以成为全球领先系统集成公司为目标。公司业务将扩大到更多的户用式和分布式客户。
二、投资者互动主要内容
1.公司恢复上市进程?
答:2015年5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了2014年年度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263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经审计,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为2,682,250,505.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94,316,249.9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33,875,864.85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941,609.49元;2014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323,965,554.5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为323,965,554.57元;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699,278,484.08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条件,并于2015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及申请恢复上市的报告》。2015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5年6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司已根据深交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要求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恢复上市相关的补充材料。2015年7月2日,公司发布《2015-072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公司将尽快根据函中要求作出说明并对外披露。目前恢复上市将根据深交所批复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2.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如何?
答:2015年7月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获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3.公司宏观上的战略和架构十分具有吸引力,公司对集成业务的推进是否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
答:公司目前着重以下两方面:一、早日完成恢复上市相关工作。二、通过推动集成业务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完成对市场的利润承诺目标。目前系统集成业务开展框架已搭建,预计下半年将迎来业务高峰,打造一流的专业化团队。
4.特殊组件和一般组件的生产是怎样的关系?是否能够按需定制?
答:目前拟注入上市公司的组件生产线,能够满足特殊组件的生产需求,能够按照特殊项目形成定制服务,形成差异化竞争能力。
5.特殊组件的市场需求如何?今年能有多少特殊组件的销量?
答:国内电站运营历史并不长,经验在逐步积累,现在市场已经逐步开始寻求差异化的电站,比如沙漠日夜温差大,不仅仅是组件,整个发电系统的装备都需要特殊的组件;包括在智能化运营“大数据分析“,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公司会将其融入到大集成服务中。
6.公司如何完成2015年及2016年的利润承诺?
答:随着破产重整完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恢复,市场拓展能力进一步提高。2015年3月30日,公司分别与江苏中圣和华东电力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5年4月15日,公司与上海电力环保签署了《200MW光伏发电项目多晶光伏组件采购合同》,公司子公司宁夏协鑫集成与江南建设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未来快速有效地的拓展主营业务,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整体经营规划。该协议事项的顺利实施对公司业绩形成积极的影响,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受制于自有电池组件的产能限制,公司自恢复生产以来一直通过“自产+代工“的模式进行电池组件的生产。若本次正在筹划的重组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东昇和张家港其辰分别实现1GW普通电池组件和3GW高效电池组件的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满足不同类型终端光伏发电系统对组件差异化的需求,这将大大提高公司电池组件自产能力和盈利能力。作为占太阳能电站建设成本50%左右的主要构件,大部分自产的太阳能组件将以集成的方式用于公司承担的系统集成项目,这将降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的成本,支撑系统集成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