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中信海直 (000099) 2013-12-20
1、问:能否介绍公司的设立情况、在全国各主要基地及具体业务情况?
答: 198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随着国家逐步开发海洋石油领域,行业全面对外开放并邀请外国石油公司投标勘探权,为此需要不同行业的公司为海油提供服务。当时我国的直升机服务相对比较滞后,因此国家批准由石油部、海军、三机部(航空工业部)共同组建一家专业的直升机公司即公司前身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成立于1983年2月,是经国务院常务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通用航空公司。设立初衷是为促进海洋石油开发,为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平台飞行提供配套服务。公司在成立初期就与美国石油公司、英国布列斯托直升机公司等外国公司合作,引进国外公司飞行、机务、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先进经验。
公司共设有四个分公司,分别为深圳、上海、天津、湛江。海上石油直升机飞行服务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目前,我国能够提供海上石油直升机飞行服务的通用航空企业仅有中信海直、南航珠直、东方通航三家,公司在海上石油飞行服务领域占据了约60%的市场份额。
2、问: 目前海上石油直升机飞行服务业务仍为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核心部分,那在公司从专业运营模式向通航综合服务商转变过程中,涵盖哪些方面?
答:公司主营业务除了海上石油飞行服务业务,还包括陆上通航业务。公司从05年开始托管公务机业务,因公务机业务规模不够,为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公司整体效益,同时也是专业化运营需要,因此公司决定转让中信通航93.97股权后,同时出资设立海直通航承继原中信通航承担的陆上直升机飞行服务业务,专注发展直升机业务,这对于公司陆上通航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陆上通航业务覆盖直升机作业主要市场。目前已与许多国内外知名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构建立了陆上通航服务的合作关系,为中央电视台、国家海洋局海监总队、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交通部海事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深圳市公安局等单位提供护林防火、电力作业、海上救助、海上巡查、警务飞行、引航等服务,并将在未来深化相关服务、与更多新的客户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创造通航领域中的多项第一。如Ka-32型直升机吊桶灭火、在海拔3000米的格尔木执行电力巡线任务;公司也是目前唯一飞到北极点的航空公司并且一直执行国家南北极科考任务。
通航综合服务也包括机场服务,公司4个自有机场为深圳南头、天津塘沽、湛江坡头、海南东方。均以起降直升机为主,也可为其他通航企业服务。目前为深圳公安局、天津塘沽通航等提供机场服务业务。
3、问: 在转变过程中,遇到哪些障碍?
答: 主要还是通航政策法规方面,通航现行规章不够健全,和通航实际情况有所脱节。通用航空政策法规不适合完全参照运输航空体系。
但公司在这方面比较能够满足民航现行要求,民航局领导在公司海南东方机场调研时称赞公司的运行水平较高,在通航企业中属于凤毛麟角。
4、问:除海上石油业务外,公司如何看待在其他领域面临的竞争?
答:公司主要依靠自身的优质服务来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通航市场,公司不会通过压低价格等恶性竞争手段来导致市场的失衡。无论是在海上石油服务领域还是通航其他领域,公司都有良好的信誉及口碑,而这些都来自于公司的规范运作及经营管理。
5、问:在新兴的私人娱乐方面,公司有哪些计划发展?
答:公司可以为其提供机场停机服务、飞行航管保障、飞行计划申报、维修服务等类似于飞行4S店的服务。
6、问:公司还有哪些未来规划?
答: 公司制定了战略发展十年规划,公司会按照既定战略有计划、持续稳健的进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