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中粮地产 (000031) 2015-07-23
1、关于国企改革进展
(1)国务院国资委将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列入央企改革试点,中粮集团在此轮央企改革中属于“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
2014年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举办新闻发布会,启动了“四项改革”试点,具体内容为:一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2到3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2)中粮地产一直关注国务院国资委及控股股东中粮集团层面的改革进程,目前为止没有接到任何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文件或者指示精神。
中粮地产一直与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保持积极沟通。截至目前,中粮地产尚未接到相关的文件。中粮地产作为中粮集团控股的住宅地产上市平台,将积极配合国务院国资委和控股股东中粮集团的相关改革,不断推动公司发展,回报广大股东。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国企改革的政策细则,一旦接到相关文件将及时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关于中粮集团减持
(1)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中粮地产股票,这是中粮集团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所作出的正常经营决策。
相关减持行为发生之后,中粮集团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中粮地产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文件请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中粮集团对于上市公司中粮地产的定位没有改变,中粮地产仍由中粮集团控股,属于中粮集团内部唯一的住宅地产业务上市平台。
(3)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大幅波动,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市值,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投资者保护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采取措施增持公司股票;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帮助上市公司提升业绩,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具体文件请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201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亿元。具体经营情况请详见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4年年报。
2015年,公司按照既定计划推进业务的有序开展,抓住一切窗口快速去化,提高资产的周转效率,从而实现经营水平的提升和盈利水平的突破。
4、关于公司土地储备
(1)目前,公司的土地储备基本满足未来3-5年的发展。
(2)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土地策略,有针对性地围绕“城市战略”和“产品战略”获取土地。
一是服务城市战略,土地获取主要服务于核心城市,支持城市公司做大做强。
二是服务产品战略,目标土地主要用于公司的战略产品和重点产品,土地资源要向重点倾向具备公司优势和市场需求的产品。
(3)未来,公司将寻求多种土地储备模式,除了参与公开市场招拍挂获取土地外,公司还考虑通过城市更新、股权收购等方式获取新的土地储备。
5、关于公司融资情况
(1)公司目前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等方式进行融资,整体融资成本不高于市场融资水平。
同时,公司还在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方式。
一是公司在总部层面正在推进总额23亿元的公司债和中票融资,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二是在项目层面广泛探索与基金、信托等开展合作,如在北京中粮瑞府、深圳云景国际、成都中粮鸿云等项目引入股权合作方,节省了资金成本,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
(2)公司未来将在强化现有的债权融资和项目股权融资优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股权融资方式,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6、关于城市更新项目
(1)公司在深圳市宝安区拥有可出租物业约110万平方米,主要分布在新安片区和福永片区。
公司在宝安区拥有物业建筑面积113.92万平米,其中新安片区占地17.76万平米,建筑面积30.44万平米;福永片区占地47.84万平米,建筑面积83.48万平米。上述物业主要为公司原有工业地产项目,开发时间较早。
(2)公司正在全力推进现有的城市更新项目。
目前,公司正在按照既定计划全力推进宝安22区、宝安25区、宝安69区、龙岗爱联项目、光明创维项目等项目的建设。
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披露的相关数据。
(3)公司密切关注深圳市有关城市更新的规划,并根据政策适时制定相应的方案,提升剩余工业物业价值。
7、关于前海项目进展
(1)2012年7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地产集团深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公司”)与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生活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简称“前海管理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双方在优势互补、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紧密开展合作对接,积极谋划双方在金融、物流、地产领域的合作。深圳公司具体负责前海合作区项目的推进、统筹、协调等工作。
根据合作协议,深圳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业务组合特点,将前海合作区作为重点投资和发展地区,积极谋划项目的落实到位。前海管理局将通过提供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深圳公司在前海合作区内的机构设立和业务发展,在业务创新、融资和项目审批等方面依法、依规为深圳公司提供全力支持,为深圳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前海管理局协商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