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格林美 (002340) 2015-11-23
1、贵公司未来还会不会加大报废汽车业务的投入?
答:目前,我们已建成武汉、天津、江西和荆门等报废汽车产业园,江西报废汽车产业园已正式投产,其他正处在生产试运行阶段。未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挖掘报废汽车产业链的效益空间。首先,我们要深入研究报废汽车的盈利模式,要想尽办法把一辆辆废旧汽车变废为宝,将它们的每一部分吃干榨尽;其次,要竭尽全力探索报废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关键技术,深化与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的合作,提升报废汽车业务的附加值;最后,我们要采取“1+N”的产业布局模式,即在中心城市建立综合处理中心,在其周围建设若干初级拆解基地,将整车在初级拆解基地经过破碎处理后送往综合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2、从财报上看贵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不是很高,请问贵公司如何提高投资回报率?
答:格林美上市初期大规模投资建设产业园区,通过扩大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形成了辐射全国的产业园区布局。后来,我们又大规模布局报废汽车业务。这些投资中电子废弃物处理已经实现产能释放,报废汽车正处在试运行阶段,产能还未释放。今年我们又计划投入近10亿元建设年产35000吨电池材料的产能。电池材料和报废汽车都是具有良好前景的热点行业,相信明后年格林美会迎来产能的大释放和效益的大增长。
3、请问报废汽车增长的高峰在何时?
答:我国机动车人均保有量相比发达国家还不高,汽车走进千家万户只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尽管如此,现在报废汽车的数量已经在逐年增长。随着汽车保有量的继续增长,未来报废汽车的增长还会加速。但是由于现行政策的关系,报废汽车无法跨区域流转。因此,我们一方面尽力呼吁报废汽车实现跨区域流转;另一方面,我们采取“1+N”模式,即在中心城市建立综合处理中心,在其周围建设若干初级拆解基地,将整车在初级拆解基地经过破碎处理后送往综合处理中心进行处理。通过两方面努力,我们有信心能够把握住未来报废汽车数量大增长所带来的机遇。
4、公司的效益增长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目前公司的效益增长主要依靠增量,这里有个“增量”的概念:对于废弃物处理,若我们不将其合理回收利用,最终的利用价值较低,则是减量过程;但若我们通过一定先进的技术工艺,将其回收再利用,充分利用其资源价值,并循环再造产品,如此便提高了其原有的价值,则是增量过程。公司的产能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释放,后期要做的就是将废弃物回收再利用,不断实现增量过程,释放价值,不断提高效益,向正向生产企业竞争。另外,公司未来发展的趋势是综合性发展,通过合资、并购相关优秀企业,实现产业链的延伸和整合,例如前期与比亚迪合作的储能电站项目,完全打通了废旧材料-新型电池材料-储能电站的大产业链,形成完整的闭合回路,再次夯实了电池材料领域的龙头领军地位。
5、国家基金政策对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有着较大的影响,该政策未来是否会有变化?其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电子废弃物拆解业务有什么影响?
答:目前,电子废弃物基金目录从五种增加到十四种,未来也会进一步扩容,对于电子废弃物处理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内的基金补贴方式,是由生产者交钱,补贴给处理企业的方式;国外,对于废弃物的处理,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和消费者付费制的双重模式。未来,国内的相关政策也会进一步完善,与国际接轨。废物处理的收费制的进一步深化,对公司的电子废弃物业务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目前,基金补贴款到账会滞后,对企业提出了要求和挑战,我们作为上市公司,有多种融资渠道,不会有大的影响,行业趋势将会是进行整合,小规模面对资金短缺问题逐渐被大企业并购等多种方式整合,形成完善规范的废旧电子电器处理模式。
6、国家对格林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政策?
答:国家目前给予资源再造型企业30%以上的增值税退税优惠,具体情况我们在今年6月26日已经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增值税优惠目录,对于废旧电池、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线路板、废塑料等循环再造的金属及其化合物和塑料制品等,将享受30%以上的增值税退税优惠。本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出台,是国家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结构性减税,势必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往资源化方向转型,将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的技术进步,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影响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