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升达林业 (002259) 2015-12-17
公司和调研人员就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推进情况、再融资事项进行交流,主要内容如下:
1、请解读一下公司的战略规划?
公司2013年公司提出战略转型,确立“以木质家居产品、清洁能源为主营业务”双业务并重的发展战略。
在家居业务方面,坚持推进“渠道变革、家居集成化、产品创新、品牌竞争和价值竞争创新”四大经营战略,打造“升达大家居”产业平台,加快推进公司家居业务的升级,将整体家装、智能化生活与互联网相结合,引领中国整装家居行业发展新动向。
在清洁能源业务方面,2013年公司成功切入清洁能源LNG行业,并按长期、中期、短期结合的方式并依据实际情况推进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城镇燃气(管道输配)、加气站与调峰站等业务的发展,未来公司将运用“自建、收购、基金并购”三大抓手,陆续扩张液化天然气(LNG)工厂、LNG加注站和调峰站以及城镇燃气业务板块,形成“液化天然气生产与销售——天然气管道——液化天然气运输——城镇燃气(管道输配)——加气站与调峰站”的产业链发展格局。公司将不断向新能源、新材料、清洁能源等方向拓展新的产业布局。
2、请介绍一下公司战略的推进情况
公司自2013年确立“以木质家居产品、清洁能源为主营业务”双业务并重的发展战略后,便积极推进各项战略规划的实施,截止目前,公司在清洁能源和家居业务的战略推进情况如下:
(1)清洁能源战略的推进情况
2013年,公司借助收购四川中海67%的股权成功进军清洁能源LNG行业,截至目前,公司在天然气产业链上游设立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中海”)建设“彭山县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收购贵州聚力能源有限公司92%股权筹备贵州镇远年产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向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持有其51%的股权,其投资建设的“子洲年产20万吨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工厂”已成功运营两年;向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持有其51%的股权,其投资建设的“年产20万吨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工厂”也已投产运营。在产业链下游,公司先后设立全资子公司丹巴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黑水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收购小金中海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海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向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持有其51%的股权,其已投资建设并运营多个L/CNG 加气站,并取得多个 L/CNG 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同时,为配合公司清洁能源的战略规划,今年5月,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山南大利通及新奥基金共同设立清洁能源产业并购基金,提速清洁能源业务的外延式扩张,清洁能源并购基金的设立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公司各清洁能源项目及各配套措施的逐项落地,公司清洁能源业务板块日益壮大,产业链的发展也得到逐步完善。
(2)家居业务战略推进情况
公司自提出家居业务战略以来,首先剥离盈利能力较差的纤维板业务,对原地板和门柜等家居业务进行整合、升级,全面开展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家居解决方案的“升达大家居”业务,打造“升达大家居”产业平台。在管理上撤销“地板事业部”,设立“家居事业部”,从上游资源到产品研发,从经营管理到销售渠道完成资源整合。
同时,今年8月,公司与关联公司山南大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大利通”)、非关联自然人韦波先生以及非关联公司深圳市盛世嘉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嘉晖”)合作发起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公司通过产业并购基金能够充分利用并购基金的资金优势及专业资源,加快推进公司家居业务调整升级,为构建打造“升达大家居”产业服务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大做强智能家居产业,将整体家装和智能化生活相结合,定位为“整体家居智能化”,引领中国环保智能整装家居行业发展新动向。
截止目前,公司家居业务战略正在快速推进,并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3、请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5年4月1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并于2015年4月24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817号)。8月31日,公司按照反馈通知书的要求向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的回复。鉴于根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将于2015年9月15日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于2015年8月5日和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15年8月26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而停牌。鉴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817号)。
2015年11月下旬,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恢复审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申请。
201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近期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