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陕天然气 (002267) 2017-08-17
1.请介绍公司基本情况。
答:公司是以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运营为核心,集下游分销业务于一体的国有控股大型综合天然气供应商,主要负责陕西全省天然气长输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截止2017年上半年,公司拥有主、干天然气输气管道33条,总里程超过3,300公里,具备135亿立方米的年输气能力。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6亿元,同比增长6.19%。销售天然气52.1亿立方米,同比增加6.22%,占营业收入98.22%。实现净利润50.85亿元,同比下滑13.26%。2017年上半年,公司销售天然气30.2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1%。实现销售收入40.71亿元,同比增长6.11%。实现净利润2.52亿元,同比下滑34.44%,系管输费下调所致。
2.公司未来管网建设规划如何?
答:“十三五“期间,公司将结合陕西省石油天然气产业“十三五“规划及延安综合能源能源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管网建设工作,优化管网运行工艺,实现管网互联互通,提高资源调配能力。同时,规划建设管网与国家级过境管网、周边省际管网实现互联互通。例如规划建设的天水至宝鸡输气管道实现与甘肃省管网的互联互通;对周边山西、湖北等省份进行调研,并适时开展相关管道建设工作。
3.城燃业务特许经营权如何取得?未来存在哪些竞争风险?
答:经积极参与政府燃气特许经营权竞标,由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经营者取得,即竞争性投标方式。
随着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及《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出台,管网的公平开放可促进管道的互联互通,有效减少用气企业中间环节,随着行业进入壁垒的降低、资本的多元化、产品与服务的同质化、替代品的丰富化,或将会形成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部分燃气企业直接与国家级过境管网对接,公司或将面临用户流失等风险,给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挑战。
4.公司非居民用气管输费用下调后,对下游用气量增长有多大的刺激作用?量增能否抵销价跌?
答:从目前的用气量增长,特别是部分加气用户的用气量增长情况来看,价格优惠对用气量增长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单目前不足以抵消调价影响,随着用气量逐步增长,达一定水平后可抵消价跌。
5.公司下游工业用户主要是哪些方面(化工、玻璃、发电)?公司对于非居民用气的增长有何判断?
答:下游工业用户涵盖化工、玻璃、冶金及炼油等,目前暂无纯发电用户。非居民用户市场开发力度的加大和价格下调的共同作用下,非居民用气增速将继续维持增长势头。
6.公司之前靠优惠价格吸引大用户使用天然气,这一政策是否将长期执行?相关大用户议价能力是否会增强?
答:公司将坚持制定与当前宏观经济、燃气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价格政策,在必要时给予大用户用气优惠,与大用户的天然气议价建立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之上。
7.公司对进入产业链上下游有何看法(参股天然气资源、建设燃气分布能源、LNG加气站等)?
答:2017年5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天然气体制改革鼓励企业涵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发展。但目前上游天然气资源开发主要由国家三桶油垄断经营,公司暂无参股上游天然气开发企业,后期会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开展。
一直以来,公司坚持燃气储运业务与城市燃气业务协调发展,不断做大、做优城市燃气业务,实现各产业的跨越式增长。已全资设立了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安康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控股设立了汉中市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洛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延安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参股设立了咸阳新科能源有限公司、咸阳市天然气有限公司、西安中民燃气有限公司、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5区25县开展了城市气化项目,在全省107个区县中市场覆盖率28.04%。目前,公司及所属公司持续推进城市燃气市场整合工作,加快区域内的城市燃气企业并购重组步伐,不断发展扩大城市燃气板块终端市场份额。
2017年6月23日,国家13部委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旨在从城镇燃气、工业燃料、燃气发电、交通运输等四大领域大规模推广天然气科学利用,天然气行业将迎来新的黄金发展期。公司把握政策机遇,发挥优势资源,在天然气发电、燃气分布式能源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编制可行性论证报告,再结合市场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天然气利用相关工作。
8.天然气是否存在峰谷的差别?公司是否了解储气库的情况?
答:陕西省关中地区及以北属冬季供暖区域,天然气冬夏峰谷差明显,目前陕西省不具备建设储气库的条件,主要以大力发展液化天然气储气调峰设施和接收站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