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智云股份 (300097) 2018-01-15
一、介绍环节
深圳市鑫三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始创于2005年,2015年成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鑫三力拥有员工800余人,其中研发设计160余人,售后生产300余人。十三年来,鑫三力专注于LCM模组组装设备的研发,可提供完整的LCM整线解决方案,且能结合客户需求,着眼于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开发定制各种高品质设备;同时,鑫三力与行业一线客户联合开发新工艺新设备,占领行业至高领地。经过持续的技术积累,鑫三力现拥有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内的80余项自主知识产权,同时拥有在审专利技术及国际专利多项,成为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秉承技术精湛、品质优良、服务优质的理念,鑫三力逐步得到客户及市场的认可,先后成为京东方、天马、华星光电、TPK、TCL等大型知名厂家的设备提供商,成为全球最大的液晶模组全自动设备供应商之一,为成为国内LCM自动化设备制造领域的开拓者和领导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问答环节
Q:鑫三力近年来主要研发产品情况?
A:鑫三力被智云股份全资并购,进入快速发展轨道。2015年,在原有COG、FOG全自动邦定设备基础上,研发出22寸大尺寸的COG、FOG全自动邦定设备,并领先推出全自动AOI检测、全自动背光组装等设备。2016年,鑫三力研发出全自动三边封胶机,为全球首创,并实现量产;研发出适用于AMOLED产品、全自动COG,并量产。2017年,鑫三力自主研发的邦定及点胶设备得到国际一线品牌客户认证;研发出适合全面屏产品的COF、FOF全自动冲切、邦定产品,得到市场一致认可。
Q:“苹果”砍单的新闻对于鑫三力业务的影响?
A:手机终端厂商每个季度的产能都会有所调节,这可能对零部件端需求有所影响,但对设备端需求基本没有影响,设备订购量通常是按照峰值产能确定的。鑫三力设备销量的增长不依赖于智能手机销量的增长,触控显示行业新的显示技术、新的设备需求在前段的固定资产投入已经是确定的,行业内包括京东方、深天马等厂商前段固定资产已经投入完成,后段固定资产投入相应延后进行;此外,目前智能手机中OLED屏幕占比很小,未来屏幕更新替换需求将持续。
Q:鑫三力未来订单拓展的情况?
A:2017年,鑫三力完成了大客户订单,由于客户在研发、品质方面的要求比较高,大大提升了鑫三力团队的核心能力,同时鑫三力能够紧跟3C产品前沿研发的方向,保持了技术、产品的领先性。有了大客户的背书,使鑫三力在国内的市场进行业务推广时,由被动变为了主动,客户对鑫三力的品牌认知度、信任度提高。鑫三力具备持续增长的条件,预期未来的增量会较快,以京东方、天马、华兴为代表的一线客户群的前期基础工作已经完备,实现从0到1的突破,对三星也有了正式的供货。2018年,鑫三力将站在更高的起点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Q:鑫三力产品的横向拓展情况?
A:目前,鑫三力在邦定类和点胶类设备上有绝对优势,检测设备也完成了向客户供货,得到了客户的充分验证和认可;同时,鑫三力将完善贴合、贴片类设备,进一步延伸产品线,实现整线供货能力。
Q:鑫三力是否布局电视等大屏幕产线设备?
A:鑫三力已经完成大尺寸屏幕设备的前期研发工作,主要产品为邦定类、点胶类和检测类设备,以满足客户需求。
Q:鑫三力设备市场未来增长的机会在哪里?
A:鑫三力的产品着眼于整个触控显示行业,未来增长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1、以三星、京东方为代表的厂商对显示屏行业投入大量资金;2、手机微创新(全面屏、OLED屏幕替代)带来设备需求;3、传统触控显示模组公司产线人工替代、老旧设备替换的存量需求。
Q:鑫三力目前实现的OLED、全面屏COF工艺前段工序是怎样的?
A:由于手机边框宽度越来越窄,对点胶工艺的精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全面屏窄边框、无边框的LCM后段组装工艺的难点在于点胶工艺控制。鑫三力从2015年开始着手与客户联合开发窄边框点胶设备;2016年开始为全面屏模组邦定、点胶研发方案,国内首家成功推出了COF切冲、COF邦定、FOF邦定、窄边框三边封胶、异型点胶设备及全面屏的整线方案;2017年研发异型点胶自动化设备。设备现已经在德普特、TCL、天马、京东方、技研新阳等众多客户量产。
Q:鑫三力目前行业竞争情况?
A:目前行业规模很大,鑫三力以市场为导向,着眼于自身行业定位和地位,不断增加客户黏度,提高产品研发的超前能力和生产研发综合配套能力;鑫三力竞争对手是代表行业最高水平的日韩厂商。
Q:后道设备市场的进口替代情况如何?
A:以邦定类设备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设备市场邦定类设备中,国产设备占比约20-30%,鑫三力在国产设备中占据超过70%以上的份额。预计未来三到四年,国产邦定类设备有望达到50%左右的市场占有率,设备进口替代的空间很大。
Q:公司控股股东已协议转让部分股权,双方是否还有后续股权转让计划?
A: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公开披露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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