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兴蓉环境 (000598) 2018-01-26
问1:请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系2010年借壳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在深交所实现排水资产先行上市,并于2011年和2012年收购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持有的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从地方平台向全国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转型。目前,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置、垃圾渗滤液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拥有完善的产业链,业务规模及综合效益居西部第一、全国前列。公司在江苏、广东、海南、甘肃、宁夏、山西和四川7个省份运营10余个城市水务环保项目,并与中冶两家单位共同获取巴基斯坦拉合尔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成都市供排水一体化,并大力拓展省内及国内外水务环保市场,成功落地阿坝州、郫都区、温江区、天府新区和天府国际机场等地的多个水务环保项目,并在积极筹备数个新增项目。
问2:公司实施成都市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项目,是否造成公司成本上升?
为满足成都市污水量日益增长的处理要求,解决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市第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实施扩能提标改造。在不新增用地、不停产情况下,按既定目标全面通水,提高了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了处置标准。为弥补本次提标扩能改造项目造成的公司成本上升,2017年6月,经成都市财政局核定,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第三期结算价格为1.63元/立方米,较第二期结算价格上涨0.1元/立方米,执行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问3:请介绍公司近年来的水价调整情况
供水方面。2014年12 月,根据成都市发改委《关于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由于上游水资源费调整,启动成都市中心城区城市终端供水价格与上游水价联动调整机制,对自来水公司供水区域内的自来水终端价格采取“一次确定调整标准,分两步执行到位”的办法实行同步同幅联动调整,即自来水公司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同步上调终端水价 0.02 元/立方米,2015 年 12 月 1 日起同步再上调终端水价 0.02 元/立方米。2016年1月1日起,成都中心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污水处理方面。2017年6月,成都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服务第三期结算价格核定为1.63元/立方米,较第二期结算价格上涨0.1元/立方米。
问4:公司污水处理毛利率有所下降,请介绍原因。
污水处理毛利下降的原因主要系排水公司完成三、四、五、八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项目,收到大量增值税进项税票,增值税抵扣,应交增值税同比减少,导致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返还即“其他收益”同比减少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