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问答全文
*ST中捷 (002021) 2019-09-09
1.请介绍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答:2016年公司将持有内蒙古突泉县禧利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禧利多矿业”)100%股权转让给承德硕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承德硕达矿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19亿元;公司于12月27日收到了承德硕达矿业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款1.92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有余额1.27亿尚未收回。承德硕达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义务,已造成实质违约。本公司于2018 年 7 月 10 日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浙10 民初 592 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内容公司已对外披露,判决结果为我公司一审胜诉,由于被告在上诉期间未提出上诉,因此该案件的一审判决已生效。关于该案件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请介绍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
答: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与浙江优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泽创投”)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将公司2016年9月26日至28日与方正东亚签署的信托合同项下的累计人民币20,000万元信托本金对应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优泽创投。公司与优泽创投协商一致同意将年化收益率调整为8%,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0,000万元加上年化收益率8%的收益(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人民币28,494,444.44元,共计人民币228,494,444.44元。同时,为保证公司权益,优泽创投提供了上海巨盈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巨盈”)及浙江文华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华服饰”)为本次信托受益权转让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公司与优泽创投、上海巨盈、文华服饰于2017年12月19日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2018年优泽创投未履行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所约定义务,已造成实质违约。公司已于2019年4月1日将上海巨盈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文华服饰有限公司、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取得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浙10民初139号,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200675486.1元或查封或扣押相当于人民币200675486.1元的不动产、车辆、股权等其他财产。目前,法院已经冻结了被申请人的部分银行账户,并对部分房产进行了冻结,还冻结了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81,472,118 股。 目前该案件正处于法院审理过程中,如有最新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3.公司主营业务2019年上半年营收4.2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严重,请问公司对后续主营业务发展有何考虑?
答:2019年上半年,我国缝制机械行业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争端升级、产业周期性调整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我国缝制机械产销呈现下行,发展压力加大。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8.94%,主要是受整个行业市场行情的影响。去年上半年公司处置子公司江苏中屹确认投资收益5050.59万元,今年上半年公司无处置子公司相关收益,因此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较多。 2019年下半年,公司在周期性调整叠加贸易摩擦等背景下,将坚持推动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加强对销售渠道及售后服务的优化,对国内外销售区域进行细分布局;此外,也积极加强品牌的建设投入力度,研发中高端产品及系列产品的完善,严控产品的生产质量,逐步形成了差异化的发展模式。努力实现主营业务的稳定发展,消除因市场行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4.请介绍公司在消除退市风险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公司在消除退市风险方面将采取以下措施:(1)聚焦主营业务,实现主营稳定发展。在行业整体低迷情况下,抓住缝纫机行业存量市场,加强在品牌建设、产品升级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努力实现主营业务的稳定、可持续发展。(2)加大应收款催收。在努力改善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加大款项回收力度,公司将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